7月28日,“个税改革意见征集”正式落幕。根据《草案》,个税法此次修订拟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,而自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,纳税人的收入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,并按照新的税率表来计算纳税款。相比较2011年的个税起征点3500元/月,此次拟上调个税起征点至5000元/月幅度不小,被誉为“自1980年出台以来改动幅度最大的一次调整”。
广大网友的留言中,认为起征点应大于5000元/月的呼声最高,有网民称个税应该从8000元起征,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建议个税起征点调整到1万元。“所以我觉得3500元个税起征额要改,应该提高到1万元。起征额提高后,个税应由富人承担。”董明珠表示。
市场普遍的共识是,征求意见之后,起征点微调的可能性存在,类似于2011年调整时比草案增加500元,但大调的可能性较小,提高到1W+不太现实。